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省级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PT00103-0900-2015-00168 | 备注/文号:莆市经信装备〔2015〕431号 |
发布机构: 莆田市经信委 | 发文日期: 2015-11-19 |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省级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9
信息来源:莆田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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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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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经信局、财政局:
根据省经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智能制造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经信技术〔2015〕591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智能制造切块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闽经信计财〔2015〕632号)要求,请你们按照省级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申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内容:①企业产品通过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认定的证明材料;②产品销售合同和购置、销售发票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区经信、财政部门初审后于11月25日前正式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委、财政局。
市经信委联系人:伍绍文2232986
市财政局联系人:欧阳晶2692731
附件: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度福建
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认定
名单的通知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莆田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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