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奖励项目告知单

一、项目名称
创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奖励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经信委、财政局联合审核
三、审核依据
1、《关于合肥市扶持产业“1+3+5”政策体系》(合政〔2014〕62号)
2、《关于印发2014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法规〔2014〕207号)
四、申报条件
2014年获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
五、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文件。
六、办理程序
1、今年11月份申报,由市经信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登记。窗口对企业必备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现场初审。申报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
2、联合集中审核:由市经信委、财政二个部门会审。会审后,由市经信委牵头召开审核小组会议,研究审核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履行公示程序。联合集中审核结果分别在《合肥晚报》、《合肥市工业经济网》以及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的投诉意见,由市监察部门牵头受理。
4、复查纠正。市经信委、财政局按照程序组织复查依据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向投诉人反馈。
5、联合行文上报。对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已纠正的审核结果,由市经信委、财政、审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政府批准。
6、兑现奖励资金。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2周内将应兑现的政策资金市级承担部分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或单位。
七、承办时限:2周
八、收费标准:免费
九、网址、电话、地址:
合肥工业经济网址:www.hfgj.gov.cn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www.Hfxzzx.gov.cn
经信委窗口联系电话:0551-63537919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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