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对信贷的影响及供应链金融解读

2022/06/01 10:59 ~ 2022/06/25 17:30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火车站遵义路326号

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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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活动资料

课程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的相关要求,规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并已经于2022年2月1日正式施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4号)同时废止。

《办法》进一步明确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及职责,细化登记内容,优化登记和查询操作流程,将更好地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开展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与查询活动,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信贷业务离不开担保,与担保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是信贷业务中最核心的法律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以货物质押、机器设备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证金质押、活体畜禽抵押等为代表的动产和权利担保在信贷业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另外,《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的出台也为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如此重要,作为信贷业务人员需要对《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的最新规定进行学习和了解。

从实务的角度来看,只有结合业务对最新法规进行讲解对一线业务人员才有意义。为了帮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好的理解《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我们特组织本次研修班。

在本次研修班中,授课老师将围绕《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结合实务中的常见法律问题、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及风险控制进行讲解,本课程可以帮助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更好的理解《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有效提升机构风险管理能力。

学员对象:

适合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条线各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包括基层、中层和高层。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类金融机构相关人员亦可报名参加。

开班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3日-25日,培训共计三天,其中6月22日为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贵州*贵阳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法律视角下《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实务应对(2天)

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起草背景介绍

(一)民法典及新担保制度解释的出台及实施;

(二)民法典及新担保制度解释所构建的担保制度整体框架介绍

1、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

2、人保与物保;

3、一般担保与最高额担保;

4、抵押和质押;

5、能够抵押和禁止抵押的财产有哪些?——《民法典》第395和399条解读。

6、登记生效VS登记对抗——《民法典》402条和403条解读。

7、动产和权利担保概述;

8、动产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9、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10、担保物权实现三部曲;

11、同一动产抵押给多个债权人的后果——民法典414条解读。

(三)世界银行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介绍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析

(四)《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21年1月1日实施)关注1:如何理解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关注2: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有哪些?关注3:哪些动产和权利不属于统一登记范围?关注4: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介绍

(五)《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基本内容介绍;

(六)《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


第二部分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核心条款解读


(一)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有哪些?(办法第2条)

(二)办理登记时需要登记哪些内容(办法第7条和第9条)1、合同中约定限制或禁止担保财产转让,如何进行登记?

(三)如何确定合理的登记期限?到期能展期吗(办法第11和12条、15条)1、登记期限对担保物权的存续是否有法律约束力?2、登记期限届满,未及时办理展期登记,担保物权消灭吗?

(四)动产担保概述

1、什么是动产?

2、可以设定抵押和质押的动产有哪些?

3、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的区别?

4、以动产抵押的,到哪里办理登记?未办理的后果?

5、浮动抵押和普通抵押的区别——《民法典》396条和411条解读

6、浮动抵押和普通动产抵押竞存时,谁更优先?——九民纪要第64条解读。

7、动产质权何时设立?——如何理解交付?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8、以动产质押的,需要在动产和权利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吗?

9、如何在抵押和质押合同中对担保财产进行描述,使担保财产特定?概括性描述效力如何?——《民法典》第400条和427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3

10、非典型担保之所有权保留——《民法典》第641条解读

11、非典型担保之融资租赁——《民法典》735、745解读。

12、如何理解价款优先权?——《民法典》第416条解读

13、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需要去哪里办抵押登记?

14、机器设备抵押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15、活体畜禽抵押贷款业务的常见法律风险点

(1)活体牲畜抵押贷款概述;(2)活体牲畜抵押的可行性分析;——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3)活体畜禽是设定抵押好还是设定质押好?(4)是设定浮动抵质押还是设定普通抵质押?(5)活体畜禽的权属如何核实?(6)如何解决活体畜禽抵质押贷款中“抵质押物”特定化的问题。(7)以活体畜禽抵押的,去哪里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法律后果?(8)活体畜禽价值评估中的常见问题。(9)活体畜禽抵质押业务中的贷后管理

16、货物质押操作要点——《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5条解读(1)动态质押和静态质押(2)如何认定交付?(3)货物质押需要在统一登记系统登记吗?不登记的后果?(4)第三方监管方应该由谁委托?出质人委托行不行?(5)第三方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律后果(6)货物能不能在出质人的仓库进行监管?(7)典型司法判例分析(8)动产质押之第三人善意取得——最高院典型判例分析(9)质物在监管期间发生损失的监管方承担何种责任?(10)动态质押我国法律是否认可?(11)能否通过直接变卖的方式实现动产质权?

17、动产担保主要风险点分析:权属风险、估值风险、登记风险、重复担保风险、保管风险、处置风险、其他风险。

(五)权利质押

1、可以质押的权利有哪些?——《民法典》440条解读;

2、哪些权利质押时需要到统一登记系统登记?——办法第2条

3、债券质押、基金份额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需要在哪登记?

4、股权质押操作要点及常见风险(1)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夫妻一方以持有的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取得配偶同意。

5、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操作要点及法律风险

6、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民法典》第445条、《办法》第3条解读(1)哪些应收账款可以质押?——办法第3条(2)如何理解办法第3条所说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金钱债权?(3)应收账款质押一定要办理登记吗?在哪登记?(4)如何对登记的应收账款进行描述?(5)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及取得应收账款债务人确认的法律意义——《新担保制度解释》第61条解读。(6)虚假应收账款质押的责任承担——《新担保制度解释》第61条解读。(7)项目收益权的操作要点——《新担保制度解释》第61条解读。(8)学校收费权能否权利质押?(9)应收账款质押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最常见情形?(10)应收账款质押的常见交易结构(11)能否通过让应收账款的付款人(次债务人)直接将款项付给债权人的方式实现应收账款质权?

7、存单质押操作要点(1)存单质押需要登记吗?不登记的后果?(2)存单质押需不需要配偶同意?(3)核押在存单质押中的法律意义?(4)电子存单质押中的常见法律问题——要在统一登记系统登记吗?

8、汇票质押的法律风险——《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8条解读。

9、电子汇票质押法律风险——需要在统一登记系统登记吗?

10、仓单质押法律风险——《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9条解读。

11、货物质押与仓单质押竞合时的处理——《新担保制度解释》第59条解读。

(六)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保证金质押业务中的法律问题——《新担保制度解释》第70条(1)保证金质押的性质?需要在统一登记系统登记吗?(2)保证金账户应当以谁的名义开立?——出质人还是银行?(3)保证金质押生效的核心条件——特定化+移交占有(4)如何应对法院冻结保证金账户?(5)如何应对法院扣划保证金?(6)银行能否申请法院停止执行被执行人的保证金账户?(7)与保证金有关的案外人执行异议典型案例分析(8)逐笔收还是一次性收——能否设定最高额保证金质押。

2、什么时候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办法第16、22条解读

3、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动产和权利担保物权是否消灭——《新担保制度解释》第44条。

4、登记机构是否对登记内容有实质审查义务?(第4条)

5、如何注册用户?——办法第8条解读。

6、登记编号,生成初始登记证明和修改码——办法第10条、17条解读。

7、关于变更登记(办法第13、14、15、22条)

8、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登记——办法第18-20、22条

9、关于撤销登记——办法第21条

10、财产真实性及权利负担状况的审核义务——办法第23条

11、查询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有主体资格要求吗?——办法第24条解读。

12、担保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时按什么查询——办法第25条。

13、关于查询证明及验证——办法第26、27条。

14、征信中心的职责——办法第29-31条(略)

三、重要风险点提示

第二部分 动产权利登记视角下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及风控实操(1天)

一、供应链金融含义特点及发展趋势分享1.供应链的含义、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2.供应链金融政策汇总、供应链金融都有哪些参与方?

3.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及趋势如何?1)中国供应链金融发展历程、潜在市场规模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电商巨头、物流企业等纷纷由C 端金融转向B端布局。2)金融科技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电子化趋势云+端的体验创新、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3)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四大趋势

4.供应链金融的特点都有哪些?为什么需要重视供应链金融?

5.哪些行业适合做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流程?

6.按处于整个供应链条中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又可分为哪三类?

7.供应链融资区别于流动资金贷款的主要特征

8. 贸易融资到底是不是供应链融资?与贸易融资相比,理解供应链融资

二、动产权利登记下供应链产品设计要点,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及各产品的风险点管控

1.《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登记规则、流程和法规要点1) 六类典型动产担保类型及“先登记者优先”规则的确立2) 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的含义和影响?3)审核授信客户担保方式的要点与识险避坑技能

2.如何从0到1建立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营体系?1)供应链金融产品框架2)供应链金融的组织模式3)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

3.应收类∶应收账款融资的产品流程及设计要点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风险点和权利担保缓释

4.应付账款类-订单融资的产品流程、权利担保及设计要点预付类∶预付款融资模式的流程、风险点和权利担保缓释

5.货押融资、动产质押融资模式的产品流程及设计要点

6.保函产品业务流程、主要风险点和控制措施

7.供应链金融和商业保理之间的关系

8.供应链金融其他衍生融资的流程和缓释

9.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的自偿性审核要点

三、供应链融资业务授信管理原则、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及其控制

1.供应链金融关键风险点1)交易合同的真实性; 2)核心企业风险传递;3)没有完整信用体系支撑; 4)动产权利登记担保缓释的有效性问题;5)动产权利登记及业务流程等的操作风险。

2.城投转型做贸易:增收不增利风险难控贸易融资如何避免过度授信、重复融资?

3. 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新业态逐渐成为造假新‘马甲’

4.供应链金融最大的风险是道德欺诈风险:虚假贸易、重复融资、伪造印章、循环贸易;供应链金融道德欺诈风险有哪些形式?

5.供应链金融和贸易金融之间的关系

6.区块链可以有效解决供应链金融的痛点供应链金融和区块链金融之间的关系

7.供应链业务风险管控七大手段

8.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下流程控制9.汽车供应链金融融资方式、与供应链金融之间的关系

四、银行同业、金融科技公司等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模式分享

1.在国际、国内贸易业务中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后,能解决部分客户融资需求问题好处:创造价值、增加客户粘度、增加结算量、增加存款...使中小授信企业把我行作为主结算行

2.2022年中国供应链金融十二大趋势

3.建设银行供应链融资十大产品1)订单融资 2)动产融资 3)电子商务融资 4)仓单融资 5)保理6)应收账款融资 7)法人账户透支 8)保单融资 9)金银仓融资10)保兑仓融资

4.银行同业典型案例:智能化、场景化、平台化三化合一(1)平安银行:全方位平台模式(2)网商银行:从“1+N”走向“1+N2”(3)浙商银行:“区块链+物联网”助力供应链金融

5.金融科技公司典型案例:多元化、互联互通的联盟网络生态(1)天星数科:“数字化+金融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2)中企云链:供应链金融共享平台

6.特定行业:专属供应链金融模式与行业场景高度契合——广联达的建筑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盛业资本的基建、能源、医药三大行业供应链金融平台。

7.供应链金融只关注“金融”两个字,没有未来。

五、答疑、交流

讲师介绍:

孙自通老师:

中企清大教育集团首席专家顾问,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拥有高级信用管理师资格,专注银行、担保等领域,年授课百余天,累计培训学员数万人,孙老师曾经接受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贵州银行、渤海银行、湖北银行、台州银行、甘肃银行、日照银行、广州银行、青岛银行、泸州银行、宁夏银行、辽阳银行、贵阳农商行、上饶银行、德州农商行、中原银行、武汉农商行、沧州银行、中山农商行、德阳信用联社、湖南省联社、湘潭农商行、濮阳农商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承德审计中心、衢州市办、内蒙古自治区联社、新疆自治区联社等机构以及各省级金融协会的邀请讲授实务培训课程,授课内容深受学员好评,为国内知名信贷、担保、互联网金融等行业权威风险管控专家。

A老师:

银行实战风险专家;34 年国有大银行任职经验;曾任:某国有行16 年信用审批部主任、总行审批人、高级风险分析师;某国有行审计内控部、公司金融部、资产保全部(法律 合规部)总经理;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编有《银行会计》培训 教材(1999 年版),超 30 年公司(个人)金融审批、风控预警实践、清收保全。

收费标准:1、费用:4980 元/人(含会议费、专家费、场地费)主办方赠送上课时间三天交流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用自理。

2、内训咨询:为方便各地学员就地学习和针对性地选择培训课程,我们可根据需求提供公司内训课程服务,欢迎来电咨询培训合作事宜。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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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金贝

13611182280(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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